李軒甫 劉佳峰
  本報訊(記者李軒甫 通訊員劉佳峰)近年來,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著力推行督辦制度,有效提高了機關工作效率。據瞭解,自2013年建立督辦制度以來,該院辦公室每個月對全院各部門要完成的工作進行督辦。督辦範圍主要包括上級和本單位作出的重大決策、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;上級和本單位召開的重要會議、文件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;上級領導和本單位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辦理情況。督辦程序分為登記、交辦、協調、承辦、催辦、審簽、反饋等7個步驟。該院通過督辦制度,有效防止了相關部門及幹警推諉扯皮,對全院工作的落實起到了鞭策促進作用。截至目前,該院政治部2014年初安排的大小工作60餘項,通過督辦程序,件件都得到了落實。  (原標題:督辦制度促工作效率提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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